公司股权律师咨询:合伙公司股东可以全部撤资吗?京声律所

北京京声律师事务所
2021-12-22

src=http___gss0.baidu.com_-4o3dSag_xI4khGko9WTAnF6hhy_zhidao_pic_item_9213b07eca8065385871965d9adda144ac3482e0.jpg&refer=http___gss0.baidu.jpg

一、合伙公司股东可以全部撤资吗


合伙公司股东如果选择全部撤销,合伙公司就会面临解散风险,如果需要解散的,应当由清算人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合伙公司清算人在清算期间需要做些什么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公司清算人在清算期间需要清理合伙企业财产,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等。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合伙公司股东如果选择全部撤资的,就等于公司即将解散,需要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需要对合伙的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核算清理,并需缴纳相关的税务欠款等费用。


以上就是京声律师事务所-公司股权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合伙公司股东可以全部撤资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京声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679-6068进行咨询!

阅读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