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近年来因为疫情影响,国家号召大家尽量减少出行,因此退休王老太,也积极响应号召,不再频繁外出,平日里最多下楼在小区里溜达溜达。可谁能想到,仅仅是在小区里活动活动,也没躲过“祸”。某日王老太竟然在小区里的同一地点,摔倒了两次,伤势不轻。那么,这到底是是怎么回事呢?
2020年12月14日,家住成都的王老太像往常一样,从外头遛弯回来后,就搭乘电梯回家。在等电梯的时候,她看见电梯外公共区域处,有人抱着一大堆杂物出来。为了躲避杂物,王老太将身体往后侧,脚步也向后退了几步,可没想到,自己不知道踩到了什么东西,一下子就滑倒了。王老太强忍着起来,查看原委,发现将自己绊倒的,是一层用于装修保护的广告布——竟然就大喇喇地放在公共区域里,她正是一不小心踩到了这块广告布,脚一滑,才摔倒下去的。
王老太很气愤,一把将广告布撕掉,还气呼呼地找到正在装修的那户业主理论,同时也把这个情况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反映,并将情况发到了小区业主群里。这次摔倒,她的身体并未直接出现异样,据她描述,到了凌晨时分,腰部才感觉到有些疼痛。
但这件事还没完,第二天上午,物业管理员小李主动联系王老太,让她下楼一趟,把昨天的事情当面详细说一遍。王老太下楼后,跟小李描述昨天摔倒的经过,为了还原“案发经过”,她还亲自登场演绎,却不料,就在“表演”过程中,一个踉跄,再次重重地摔倒在地上。不过这一次显然摔得更重,她当时已经没法起身,躺在地上痛苦不已。
这次摔倒本来是为了向物业人员“演示案情”,谁承想竟“弄假成真”,而且经医疗检查,确诊王老太确实摔得不轻,身上多处受伤、骨折。
事发后,王老太一怒之下,将物业公司和负责一楼住户装修的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2万余元。
2021年9月23日,本案在成都高新法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关于王老太的第一次摔倒,法院认为,装修公司作为保护膜的直接铺设者,未及时发现并更换已出现严重破损的保护膜,明显增加了该破损保护膜区域的通行风险,并导致王老太被保护膜绊倒,装修公司对王老太第一次摔倒存在明显过错。
此外,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负有及时发现并处理的义务。案涉保护膜的破损应当存在有一定时间,但物业公司并未及时发现并处理,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应在装修公司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至于王老太的第二次摔倒,根据当时的情景,物业人员只是要求王老太讲述摔倒经过,并没有让她“亲身演绎”,因此王老太向他人演示其第一次摔倒的行为缺乏必要性、合理性;且王老太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演示过程存在的风险,而放任风险的发生,违反了一般人的注意、谨慎义务。另王老太所受伤害主要系第二次摔倒所致,故应当对其受伤结果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综上,法院认为,王老太的第二次摔倒,应该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而王老太的第一次摔倒,装修公司和物业公司,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但是,一个新的问题来了,王老太的骨折和重伤,是第二次摔倒直接引起的,那么第一次摔倒对她究竟造成了怎样的伤害,因为当时并没有及时验伤,现在要如何判断呢?
法院的说法是,因第一次摔倒系第二次摔倒的重要诱因,且第一次摔倒的伤害被第二次摔倒所吸收,故装修公司应当对王老太所受伤害承担10%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应在装修公司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法院认定,王老太在第二次的重伤里,有第一次摔伤留下的“隐形伤害”,因此在没办法单独确定第一次摔伤后果的情况下,法院经过权衡,取了10%这个赔偿比例。
最终,此案一审后双方都接受了判罚,没有上诉。那么,我们再结合相关法规,来进一步整理一下法院的判罚思路。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侵权人和被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如若某监护人带领小孩下楼玩耍,但出于疏忽放任小孩独自进入健身场地,未尽到监护职责,对小孩受伤负有重大过错。最后可依监护人和物业公司的过错程度,确认物业公司承担如30%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王老太是成年人,在第二次摔倒中,又是因为自行“演绎摔倒”所致,所以法院判了她自己承担全责,物业方没有过错。但第一次摔倒中,物业方有管理不善的过错,因此判罚了他们要在第一次摔倒中承担一部分责任。
至于装修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可在《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七条规中找到法律依据。
总之,通过本案的判罚我们可以看到,尽管王老太的摔倒,装修公司和物业方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从最终的结果来看,王老太作为受害方,还是既承受了身体上的伤痛又承担了金钱上的损失,令人同情也惋惜。试想一下,如果她不去“演绎”第一次的摔倒经过,那就无需承受这些痛苦,也不必为自己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通过王老太的遭遇,我们也要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哪怕仅仅在小区内活动,也要多观察、对留心,注意防范危险,尤其是有老有小的家庭,一定要对他们多加提醒和照看,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至于物业和装修公司,更应该尽好管理和维护的义务,不要偷懒省事,给居民增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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