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就业歧视,并非个别现象。前不久,网上曾爆出一则“HR歧视求职者毕业学校,且辱骂对方是‘垃圾’”的新闻,一度在网上引发热议。这件事后来的走向是,求职者在相关求职平台举报HR言语攻击,最终HR被用人单位开除。
这桩纠纷,虽然告一段落,被歧视的求职者也算借助网络力量,成功为自己“平反”,但我们在这条热搜下面的评论里,却看到了一个残酷的职场真相:原来在求职路上,有那么多人曾遭遇过各种各样的就业歧视。
有人因籍贯被歧视:“xx人我们不招”!
有人因年龄被歧视:“超过35岁的,核心战斗力下降了,大厂需要00后!”
还有一大批女性就业者,因为结婚生娃了,被“暗示”工作可能不够专心,恐怕会拖KPI的后腿;还有一批自称没生娃的,一入职就被要求“必须做孕检”,生怕他们把孩子生在公司。
然而,面对如此蛮横且习以为常的就业歧视,大部分人都选择了默默忍受,真正敢站出来替自己维权的,少之又少。通过与不少网友的沟通中,我们发现,原来很多网友根本不知道,企业的就业歧视,是违法的,我们是可以通过法律,申请赔偿的。
所以,今天我们就分享一则成功的“反就业歧视”案例。
小闫在一家求职网站上,看到某公司在招人,条件与自己十分符合,于是投递了求职简历。其投递的求职简历中,户籍所在地填写为“XX省XX市”。某公司查阅其投递的简历后,认为闫某某不适合招聘岗位,原因为:闫某某系XX省人。
看到这个拒绝理由,小闫异常气愤,认为某公司的行为属于就业歧视,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遂将公司起诉到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就业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从上诉规定可得知,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的时候,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在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中增加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凡是遇到就业歧视的,劳动者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利。
因此,最终法院认为,本案中,某公司在案涉招聘活动中因“XX省人”这一地域事由对闫某某实施了不合理差别对待,损害了闫某某平等获得就业机会和就业待遇的权利,构成对闫某某平等就业权的侵害,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故判令某公司向闫某某支付精神抚慰金9000元,由某公司向闫某某口头道歉并在国家级媒体登报道歉。
通过小闫的案件,我们了解到,国家的法律是对公民平等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的,因此一旦在求职过程中遇到就业歧视的情况,只要我们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就能够让相关的违法企业,受到惩罚。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我们遭遇了就业歧视呢?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中国劳动者在就业的过程中碰到的主要歧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户籍就业歧视,主要包括:①歧视农村户口。农村劳动者在城市中就业广受不平等待遇。农民往往被称为“乡下人”,被“城市户口”拒之门外。②歧视外来人口。本城市的企业招工往往限定“本市户口优先”,或者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
2.性别歧视。尽管目前在就业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等,都强调了妇女享有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限定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以及意愿,不得将限制婚姻、生育以及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等。
3.年龄歧视。虽然法律已经明文规定,禁止年龄歧视,但还是有不少公司会以岗位需要为由,直接在招聘信息中标明“限招35岁以下员工”。打着岗位需要的名号“限龄”,这种“暗箱操作”,确实很难破除。但是针对这一现象,国家已经开始给予关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 呼吁相关部门通过立法方式惩治“35岁”就业歧视。我们期待,有更详细的法案出台,来打破“年龄歧视”的“职场中年困境”。
4.身高歧视、相貌歧视等等。
总之,不止在《就业法》中,在《劳动法》第十二条中也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我们相信,随着法律的进一步完善,随着更多求职者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发声,那么在不久的将来,地域、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问题,一定能被更好地解决,我们的职场环境,也能够变得更加公平文明。
以上就是京声律师事务所-北京律师给大家整理的“遭遇就业歧视,如何依法申请赔偿?”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京声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679-606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