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们应该还记得,在入职新公司的时候,除了劳动合同之外,公司有时还会要求我们签署一份“员工保密协议”,这里头除了要求劳动者不能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之外,通常还会有一条“竞业禁止”条款(也有的公司会直接让员工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意在防止员工在职期间经营同类行业或者跳槽到竞争对手的公司,给原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像这样一份协议,一般我们都是稀里糊涂就签了,也不会想到后果,但等到真的被告上法庭,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
近日就爆出这样一则新闻:程序员小王,2018年入职万得公司,从事智能数据分析工作,约定月薪为2万元。2019年7月,万得公司以“小王的工作内容涉及到商业机密”为由,和他签署了一份《竞业协议》,协议中有两条规定是这样的:
1.离职后24个月内,不得从事竞争性业务,不得为竞争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
4.如小王违反竞业协议,公司有权要求小王,按离职前12个月工资总额的10倍支付违约金。
大家可以换算一下,小王月薪2万,如果按照离职前12个月工资总额的10被赔偿,这就意味着一旦小王违约,他就需要赔偿公司240万元的巨款!
估计小王签约的时候也没想过自己真的会涉嫌违约,但这样的事情偏偏就发生了。2020年7月,小王主动提出辞职,次月即2020年8月,跳槽到哔哩哔哩(B站),担任高级算法工程师,从事手机APP开发工作。
2020年8月,万得公司发了一份《关于竞业限制的提醒函》,要求小王提供目前的劳动证明,以保证自己没有违约。但小王收到《提醒函》后没有理会,于是万得公司10份又给小王发了一份《法务函》,可他仍未理会。
到了11月,万得公司申请了劳动仲裁,向小王索赔违约金200万元。最终仲裁裁决:小王继续履行竞业协议,返还之前公司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6796元,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
这个结果,小王肯定是不能接受的,于是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审过程中,法院认为,万得和B站两家公司,在在经营范围中存在重叠,属于竞业关系,而小王在两家公司先后担任的职位,也均为计算机领域内相关岗位,因此,小王的跳槽行为构成违反了竞业限制的事实,需要依合同对原公司进行赔偿。至于违约金的金额,一审法院认为,现在仍无法证明小王的违约行为给原公司造成了多少具体的损失,因此判罚酌情赔偿24万元。
对于这样的判罚结果,小王仍然不服,于是继续上诉。有意思的是,此案在二审中出现了反转,二审法院认为,方得公司从事的是金融服务app,而B站经营的是视频平台,两家公司并非竞争关系,因此二审的判罚结果是:小王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不需支付违约金。
员工小王这个案子,可谓是一波三折,好在结果是不需要赔付这笔巨额违约金,让人松一口气。不过,通过此案,也给我们职场人敲响了一个警钟,大家在入职签订各种协议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看好款项,可不能随便签,因为有的协议,本身就存在“大坑”的。
比如小王跟老东家签的这个“竞业协议”,对于违约金的标准,法律上是没有一个明确规定的,所以公司“狮子大开口”,要求员工签了一笔巨额赔款的协议,这其实就是不合理的。不过,这类案件,一般法院在判罚的时候,违约金的金额,也不一定会以协议中约定的为准,就像本案中一审法院说的,具体赔偿的金额,会根据公司实际损失,来酌情增减。
此外,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一点是,像本案中的小王,能够逃过赔偿,实属幸运,如果他跳槽的新公司,真的是老东家的竞争公司,那么一审的判罚就是他要承担的后果了。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二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听到这里,一些劳动者会觉得“心惊”,想问是不是公司要求,我就必须得签这个“吓人”的《竞业协议》?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公司无权要求所有员工都签订《竞业协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本案中,小王属于高级技术人员,是需要签约的,但像一般的普通工作人员,工作中不涉及商业机密,是无需签约的。
此外,竞业协议是对劳动双方的保护,它的约束力也是针对双方的,公司同样需要遵守。如果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那么就属于违约的一方,这时它也就无权去要求劳动者遵守合约了。
总之呢,身在职场人,我们一定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掉进掉进某些合同陷阱,白白遭受钱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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